中國第五個文化遺產日即將到來,今年的主題是“非遺保護,人人參與”。文化部副部長王文章近日表示,“風水”等項目是否確定為“非遺”尚在研究之中,同時,對民間信仰中的很多項目都不能草率地下結論。
“非遺”概念的發明和相關制度的實施,對于文化保護傳承的確頗多積極作用。給一些具有獨特價值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號,以體現其重要性和貢獻性,并對有失傳之虞者予以建檔留存,采取有效的方式進行傳播和繼承,是保護傳統文化優質成分的良好手段。然而,非遺項目的申報和確定,目前卻呈無限擴大化的趨勢,在有些人眼里似乎沒有什么不可以“非遺”一把的。一些不倫不類的申遺和批準,可能使得本來很嚴肅的非遺保護制度,變得有些輕佻。
所謂“非物質文化遺產”,當然既要有相對成型的實際內容,又要有可以傳之后世的獨特文化價值。以“風水”項目為例,其能否被認定為“非遺”之所以尚在研究中,原因在于盡管其影響很大,但目前對于它的范疇、作用和影響都還比較混亂、難以確定。試圖將一堆混亂的概念和一套模糊的理論弄成所謂“遺產”,顯然有悖于非遺保護制度的主旨。而比這有過之而無不及的,還有不少,比如“市級非遺燜餅”、“省級非遺回鍋肉”、“國家級非遺茶葉” 其中有不少項目扣上一個“遺產”的名號,很大程度上是為了獲取廣告效應。這無疑是對非遺制度的扭曲利用。這種做法極有可能會毀了這一制度本身 非遺保護制度既會因此失其嚴肅和權威;而且如果到處都是“非遺”,最終顯然就哪個也不“非遺”了。
這并非危言聳聽。據報道,最近完成的第一次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初步查明,目前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總量共87萬項。如此之多的“遺產”數都數不過來了,還談得上什么有效保護和繼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