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前引發廣泛關注與討論的位于青海果洛州瑪多縣卓讓村扎陵湖北岸的石刻,國家文物局15日在京召開發布會介紹相關調查研究有關情況。經審慎研究,將其認定為秦代石刻,并定名為“尕日塘秦刻石”。
2025年6月8日,《光明日報》刊發了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仝濤研究員《實證古代“昆侖”地理位置—青海黃河源發現秦始皇遣使“采藥昆侖”石刻》一文,引發廣泛關注與討論。國家文物局迅速安排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組建工作專班,調集石質文物保護、秦漢考古、古文字學和書法篆刻等領域專業人員集中科研攻關,兩次赴現場調查,獲取了石刻本體與賦存環境等科學數據,組織多學科專家兩次召開論證會,多角度論證形成專家意見。經審慎研究,認定為秦代石刻,定名為“尕日塘秦刻石”。
國家文物局文物古跡司司長鄧超表示,國家文物局始終堅持以科學、客觀的態度來看待考古新發現。借此機會,向近期所有以嚴肅認真的學術態度,撰寫文章、參與討論的專家學者,向關注研究進展、提供學術陣地的新聞媒體,致以誠摯的感謝。這些深入探討,促使我們從多學科、多角度來思考問題、認識問題,用科學精神、科學方法來解決問題,從而形成客觀、科學的研究結論。
刻石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瑪多縣扎陵湖鄉卓讓村,地處扎陵湖北岸尕日塘坡地2號陡坎左下方,距湖岸約200米,海拔4306米。文字刻鑿壁面總長82厘米,最寬處33厘米,刻字區面積約0.16平方米,距地面約19厘米。全文共12行36字,外加合文1字,共37字,文字風格屬秦篆,保存較完整的文字信息為“皇帝/使五/大夫臣□/將方□/采樂□/陯翳以/卅七年三月/己卯車到/此翳□/前□可/□百五十/里”。
經6月13日、7月15日兩次實地勘察,刻石與湖濱坡地共同形成了山體擋風、水域調節微氣候的地質條件。經實驗室分析,刻石巖性為石英砂巖,耐磨性高、抗風化能力強。經高精度信息增強技術,刻石文字可見明顯鑿刻痕跡,采用平口工具刻制,符合時代特征。經礦物和金屬元素分析,排除利用現代合金工具鑿刻的可能。刻痕內部和刻石表面均含有風化次生礦物,經歷了長期風化作用,排除了近期新刻可能。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基于現場調查和科學檢測數據,形成了《青海省瑪多縣尕日塘秦刻石調查報告》。
鄧超表示,國家文物局高度關注刻石本體保護。6月8日,國家文物局致電青海省文物局,要求加強刻石現場保護措施。青海省、果洛州、瑪多縣三級黨委政府執行堅決,瑪多縣人民政府協調公安機關和文旅、文物部門干部職工,克服刻石所在地低溫缺氧、無水無電、無通訊信號等條件限制,自6月9日起24小時現場值守,設置了臨時性保護設施,并全程保障兩次現場調查。國家文物局主要負責人多次召開專題辦公會,系統部署刻石調查研究與原址保護措施,致函青海省人民政府明確提出保護意見,督促調整周邊交通路線,并從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經費中,撥付“尕日塘秦刻石”搶救性保護經費98.85萬元,支持瑪多縣設置保護圍欄,建立臨時性看護用房,解決一線值守用水用電難題。
他指出,“尕日塘秦刻石”是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重要成果,刻石與扎陵湖關聯形成文化景觀,整體保存基本完好,文字多數清晰可辨,因刻石中年月日俱全,不見于文獻記載,是我國目前已知唯一存于原址且海拔最高的秦代刻石,矗立河源,補史之缺,意義重大,具有重要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
據介紹,鑒于尕日塘秦刻石的重要價值,國家文物局指導青海省文物行政部門,已將刻石核定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劃定了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視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保護管理,并將在第九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申報遴選中予以重點關注。將以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為基礎,圍繞扎陵湖、鄂陵湖區域,組織開展區域性考古調查,全面掌握周邊文物遺存分布,努力取得更多新成果、新進展。